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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23-03-10 | 點閱數: 59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2月18日府資智字第1120020067號函轉行政院112年1月19日院授數多元字第1123000078號函辦理。
二、 案係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國家發展委員會有關政府資訊管理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及資源分配相關事項之業務,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起由數位發展部承接處理,爰修正旨揭要點規定,將相關點次所定「國家發展委員會」修正為「數位發展部」,並配合修正相關簡稱。
三、 檢附桃園市政府函、行政院函、修正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介接作業要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