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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公告 | 2024-06-06 | 點閱數: 79

1..依教育局113年5月20日桃教人字第1130046144號函規定略以,各校未兼行政教師於正常例假日及寒、暑假出國需「核准」改為「備查」,爰各校教師倘有出國需求,仍需完成出國備查程序。現行使用之雲端差勤系統,現雖尚未建置完成出國報備單功能,惟各校仍得考量實需,彈性以其他適當方式(如紙本)辦理未兼行政職務教師出國備查程序。

2. 本案業將報備表格置放於分享平台\#112學年度\06人事室\4-差勤\4.未兼行政教師寒暑假出國備查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