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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處 - 輔導室公告 | 2023-04-13 | 點閱數: 147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27日臺教學(三)字第1110070729號函辦理。
二、 為引導學校在政策規劃、學習環境與資源、課程教材與教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等各面向整體推動,以建構性別友善校園環境,進而擴及影響力至家庭及社會。使各級學校師生重視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教育部特訂定性別平等教育日,以期透過課程與活動等教育連結,建立教職員工生性別意識,深化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之實踐。
三、 屏東縣立高樹國民中學89年4月20日發生葉永鋕事件,引起臺灣社會對於性別教育討論。學校教育體制應對於不同性別特質或性傾向的學生加以尊重,並保障學生學習之安全環境,故原「兩性平等教育法」案,在93年制定公布為「性別平等教育法」。希望透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促使學校注意性別弱勢者處境,以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爰將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及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中央輔導團發展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課程教學簡報及學習單,歡迎教師參考運用。

高中教育階段(含特殊教育)教材:國教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

https://gender.nhes.edu.tw/%E6%9C%80%E ... A9%E7%B6%BB%E6%94%BE.html

國中小階段教材: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CIRN)

https://cirn.moe.edu.tw/Module/index.aspx?sid=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