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輔導處 - 輔導室公告 | 2022-02-17 | 點閱數: 37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1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08798號函辦理。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培育臺灣手語師資,國教署委託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規劃於今(111)年辦理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研習,參與培訓之學員符合規定條件者,方可取得臺灣手語教師合格證書,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具教師證書之現職正式教師(不含代理、代課教師)。

(報名方式:由教師填具報名表(實施計畫附件2),經學校核章後,請學校統一彙整並於111211日(星期五)前寄(送)達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

(公告錄取名單:預計111225日(星期五)前公告,實際公告日詳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網址:http://www.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

(課程安排:

1、培訓時程:預計11137日(星期一)至111630日(星期五),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

2、課程時數:總時數為108小時(包含實體課程24小時,線上同步課程及線上非同步課程84小時);另安排6小時課後輔導課程,學員可自由參加。

3、培訓週數:培訓週數約為12 週(隔週上課,最後一週為結訓測驗)。

(課程規劃:包括臺灣手語課綱介紹、臺灣手語語法、課程設計、教學方法、聾人文化、初級臺灣手語及中級臺灣手語。

(課程內容:

1、隔週上課,每次上課2天,每天2門課,每門課3小時。

2、本市實體課程暫訂於星期一實施(隔週上課),地點暫訂於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並得視實際狀況或疫情因素調整為線上課程。

3、線上同步課程安排於星期六或星期日實施。

(訓後測驗:採手語測驗、筆試及教學演示三項進行測驗,以本培訓課程內容為測驗範圍。

(核發證書:參與培訓之學員,符合參與培訓課程節數規範者,且手語測驗、筆試及教學演示等成績均達80分以上,方可取得臺灣手語教師合格證書。

三、本培訓課程係針對現職正式教師(不含代理、代課教師)辦理,如非現職正式教師具備手語能力者,可參加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計畫,亦將針對聾朋友開辦教學支援人員培訓專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