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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郭晸溢 - 教務處公告 | 2022-01-14 | 點閱數: 155

相關補助申請內容如下:

補助對象為設籍本市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並符合下列規定者:

1.申請人具原住民身分,但申請人獨力扶養未成年原住民子 女者,不在此限。

2.戶內一人以上為國民小學至大學之在學學生。

3.本補助所稱申請人,指年滿20歲,設籍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 收入戶戶內,自受理申請日起向前推算實際居住本市連續達 1年以上,且最近1年內居住國內之時間合計滿183日者。

4.辦理期間:自111110日起至1130日止。

5.辦理地點: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