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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21-04-22 | 點閱數: 283
主旨: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103年前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之效力,等同103年起實施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分級測驗之「高級」合格證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1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046332號函辦理。
二、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110年4月14日原民教字第1100022665號函影本供參。
三、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原住民族委員會,承辦人:黃銘廷先生,電話:02-8995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