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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郭晸溢 - 教務處公告 | 2021-04-09 | 點閱數: 251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110年度智慧學校數位學堂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屬競爭型計畫,鼓勵各校以常態性及系統化運用資通訊設備系統輔助教學,發展智慧學習教室創新教學模式。主要補助項目為觸控液晶顯示器(含開合式黑()),另得視建置智慧學校或數位學堂之實際規劃提出軟硬體設備需求(平板電腦與充電車除外)

三、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申請對象: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申請日期:有意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請於110420(星期二)(郵戳為憑),將申請計畫書15份紙本(含電子檔光碟pdfword檔各1),函報本局辦理。

(計畫審查:本局將依所提計畫內容進行審查,再視審查結果核定補助學校校數及經費。

四、檢送實施計畫及申請計畫書(格式)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