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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26-09-11 | 點閱數: 37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3080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校方評估跨國銜轉學生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之成效,學校提出申請後,經跨國銜轉團隊評估通過,即可參加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之快篩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