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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總務處 - 總務處公告 | 2026-03-23 | 點閱數: 14

一、依據本校115年3月20日約用人員審議小組第四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校校園警衛甄選錄取名單如下:

1.正取人員:林O河

三、上開正取人員請於115年3月24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報到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及身心障礙手冊正本供查驗,並繳交下列資料(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含X光透視)

  (5)刑事警察局無犯罪紀錄證明、

  (6)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四、逾時未報到者,則視為棄權取消錄取資格,不得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