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115年3月20日約用人員審議小組第四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校校園警衛甄選錄取名單如下:
1.正取人員:林O河
三、上開正取人員請於115年3月24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報到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及身心障礙手冊正本供查驗,並繳交下列資料(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含X光透視)
(5)刑事警察局無犯罪紀錄證明、
(6)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四、逾時未報到者,則視為棄權取消錄取資格,不得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