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115年3月5日約用人員審議小組第三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校校園警衛甄選錄取名單如下:
1.正取人員:黃O宇
三、上開正取人員請於115年3月9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報到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最高學歷證件正本供查驗,並繳交下列資料(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章):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含X光透視)、刑事警察局無犯罪紀錄證明、郵局存摺封面影本,逾時未報到者,則視為棄權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