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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25-10-07 | 點閱數: 53

說明:

報名資格:公私立國中、小現任教師(含代理與實習教 師)

收件期限:114年12月17日(星期三)至115年1月2日(星 期五)止

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