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詳如簡章
2. 意者請於113年8月8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撰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甄選簡歷表(請下載附檔或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hles.tyc.edu.tw/)人事室公告區下載,aa183057@gmail.com)、(2)最近1" style="color:blue; text-decoration:underline">word檔請寄送至aa183057@gmail.com)、(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1次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男性需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書、(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全民英檢或採購證照、身心障礙手冊等證明(無者免附)。未完整填寫或未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逾期恕不受理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