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113年7月12日產服字第1136000412號函辦理。 |
二、 |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第1項、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等規定調查各機關共通需求,俾辦理113年第六次電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採購-雲端服務(下稱本案)。 |
三、 | 有意利用本案採購之機關: |
(一) | 嗣於113年7月17日至113年8月15日期間,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於共同供應契約(適用機關)之需求調查,選擇訂約機關為「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填復為適用機關,並就有需求項目填具預估需求數量。 |
(二) | 另各機關所填註品項需求數,將列為該品項採購級距,請各單位落實填寫以免無法依實需下訂。 |
(三) | 有鑑於共同供應契約以各機關之共通性需求為核心,且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亦明定,政府採購法第93條第1項所稱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勞務,指該勞務於二以上機關均有需求者。爰此,請各機關就需求項目如實勾選,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後續將統計並追蹤訂購數量,檢討實際訂購結果與需求調查之差異,俾利提升共同供應契約之採購效益,並符合工程會共同供應契約精進作為指引之要求。 |
(四) | 本案所有上架品項之ODS檔案及XLS檔案,於113年7月17日起放置於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軟體採購辦公室官網(www.spo.org.tw),供各機關查詢及下載使用。 |
四、 | 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軟體採購辦公室詢問(官網:www.spo.org.tw)、客服中心電話(02-66002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