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3年2月21日桃教特字第11300145341號函暨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3年2月26日東門小特字第1130001488號函辦理。
二、本案原公告辦理時間誤植為113年5月26日(星期六)及27日(星期日),現更正為113年5月25日(星期六)及26日(星期日)上午9 時至下午4時假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14 號)辦理。
三、餘相關訊息及公(差)假事宜,請依113年2月21日本局函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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