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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處室公告 | 2019-08-29 | 點閱數: 307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8年8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88637C號函辦理。
二、旨揭作業要點業經國教署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27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88637B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