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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輔導處 - 輔導室公告 | 2023-06-12 | 點閱數: 119

一、依據本局112515日桃教特字第1120045603號函賡續辦理(計達)

二、依據特殊教育法第7條規定:「(2)特殊教育學校及設有特殊教育班之各級學校,其承辦特殊教育業務人員及特殊教育學校之主管人員,應進用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者。(3)前項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指修習特殊教育學分三學分以上者。」

三、本案課程培訓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時間:11276日至720日,共計9日課程(上午9時至下午4)

(地點:中埔國小3樓視聽教室(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1054號)。

(招生對象及人數:

1、招生對象:本市轄管各級學校尚未取得特殊教育3學分之校長、主任、承辦特教業務組長或承辦人、普通班教師及教育主管單位行政人員等。

2、招生人數:本梯次50名,名額如超過時,以每校1名為 限,以完成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四、報名日期與方式:本研習報名時間由11269日延長至112620日,請將核章後報名表(附件1) 及學校服務證明書掃描後,以e-mail方式寄至中埔國小輔導室承辦人信箱(wi-sha-mi@yahoo.com.tw),亦可至現場繳交。

五、旨揭課程參加人員在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六、檢附實施計畫(含報名表)及課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