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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學務處公告 | 2023-05-26 | 點閱數: 40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新聞處112年5月19日桃新綜字第1120002510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 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並配合交通部年度宣導重點第二季主題(行人不要在路段中穿越道路,請走行人穿越道),以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