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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學務處公告 | 2023-04-24 | 點閱數: 66
一、 依據體育局112年4月20日桃體競字第11200042556號函辦理。
二、 為活絡本市運動風氣,促進基層發展,提升競技實力,同時遴選本市112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本府體育局於112年辦理旨揭市長盃各單項錦標賽(暨112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並由本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承辦。
三、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予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兩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四、 檢附旨揭賽事日程表1份,另競賽規程及桃園市參加112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遴選辦法等相關報名資訊請逕至體育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網址:https://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