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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20-01-14 | 點閱數: 308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2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192466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參與對象為108學年度全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首次獲聘為正式教師者(以下簡稱初任教師),請初任教師於109年1月12日(星期日)前至報名網站(https://eii.ncue.edu.tw/Novice_Apply/)完成報名,相關事宜如下:
(一)「108學年度初任教師增能研習」:
1、「108年初任教師志業暨教學實務導入研習(暑假研習)」北東區場次(108年8月9日)及南區場次(108年8月13日)因颱風及豪雨停辦,爰另辦理「初任教師增能研習」,供該場次教師參加。
2、研習對象:限曾報名108年暑假研習北東區及南區場次之初任教師(請依對應場次報名,不開放更改場次及其他初任教師報名)。
3、研習時間:
(1)109年2月1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30分假長榮大學辦理(對應南區場次)。
(2)109年2月15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30分假輔仁大學辦理(對應北東區場次)。
4、報名時間:109年1月1日(星期三)至109年1月12日(星期日)止。
5、報名方式:於報名網站以身分證及姓名登入,勾選是否參加「初任教師增能研習」。
(二)「108學年度初任教師備課實作與產出型工作坊」:
1、研習對象:108學年度初任教師(依意願自由參加,可同時報名2場次)。
2、研習時間:
(1)南區場次:109年2月2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10分假長榮大學辦理。
(2)北區場次:109年2月16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10分假輔仁大學辦理。
3、報名時間:109年1月1日(星期三)至109年1月12日(星期日)止。
4、報名方式:
(1)曾報名暑假研習北東區及南區場次之初任教師,請登入報名網站後直接勾選場次及課程。
(2)其他初任教師請於報名網站選取「初任教師報名寒假工作坊」,填寫報名表,完成報名。
三、參與上述研習之初任教師,請學校同意後核予公(差)假登記參加。教師因參加研習所需之交通費,由所屬學校支應。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吳東興先生(電話:04-7232105轉1160)。
四、檢附「108學年度初任教師增能研習時程表」及「108學年度初任教師備課實作與產出型工作坊研習規劃」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