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務處 - 學務處公告 | 2023-02-03 | 點閱數: 56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1月30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20002917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輔導與執行階段預計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7月15日止(餘詳如附件);另經費編列與支用須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三、 本案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委託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李一諺專任助理,電話:(02)7749-5301,電子信箱:lac.ntnu@gmail.com
四、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12年2月7日前函報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