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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輔導處 - 輔導室公告 | 2023-01-13 | 點閱數: 154

一、依據111111728日桃教特字第1110067818號函辦理。

二、研習第一場日期為113日及第二場日期為27日,其他地點、講師和主題等資訊請參考附件「研習一覽表」。

三、研習對象:本市各國中教師。

四、報名事宜:請於即日起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ActQry.aspx),輸入活動編號點選查詢並報名。

五、敬請貴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教師以公()假登記參加研習,全程參與者核與相應參加場次之研習時數。

六、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