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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學務處公告 | 2022-12-21 | 點閱數: 110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1年11月23日臺教學(五)字第1112806572號函辦理。

 

 

二、

為強化學生校外活動安全維護,有效掌握學校及學生安全狀況,俾利校安事件之即時通報與處理,請各校於寒假及112年春節期間(112年1月20日上午8時至112年1月30日上午8時)配合事項如下:

 

(一) 各級學校:
1、

寒假期間如有學生參加2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請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http://csrc.edu.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並利用導師會報、期末校務會議及休業式等時機,加強宣導寒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2、

請各校於112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建置與更新緊急聯絡人(首長、業務主管、業務承辦人)及緊急連繫電話資料,俾利緊急事件聯繫暢通;如有人員異動,亦應即時更新或新增連繫電話。

 

3、 寒假期間各級學校如發生校安狀況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安通報作業規定各類時限完成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