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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輔導處 - 輔導室公告 | 2022-11-30 | 點閱數: 65

一、依據中華民國111728日桃教特字第1110067818號來函辦理。

二、本系列研習共有三場,分別於11/28()12/15()12/19()舉行。各場次詳細時間、地點、主題和講師請參考附件。

三、研習對象:本市各國中教師。

四、報名事宜:請於即日起至研習當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登錄單位:桃園市/石門國中報名。

五、參與本研習之教師,請准予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參加,全程參與者核予相應參加場次之研習時數。

六、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聯絡人:特教組長,03-4713610分機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