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為辦理本市龜山區112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區教 師代表」遴選作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教育局111年11月18日桃教小字第 11101085011號 函辦理。
二、 請貴校於111年12月7日(星期三)下班前,將推薦教師代表名 單核章後掃描檔傳送至電子郵件信箱(ttnwfsuzmb@fsps.tyc.edu.tw);如無人選(教師姓名請填「無」),亦請於期限內回傳 ,俾利彙整。
三、 本校謹訂於111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於本校2樓會議室辦理「區教師代表」票選事宜,請轉知貴校教師代表 準時出席。
四、 檢附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原函影本及桃園市國民小學校長遴選 委員會「教師代表」遴選原則各1份。
五、 符合遴選資格且有意參加「區教師代表」之教師,請於12/1(四)前回覆教務處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