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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22-11-23 | 點閱數: 141

主旨:    轉知教育部規劃辦理112年「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請提報有意願參加進修之在職教師需求數量及名單,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1111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5004號函辦理。

二、        本案課程依據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辦理,總學分數最低應修12學分,包含原住民族教育基礎與方法課程(最低應修學分數4學分)及原住民族教育實踐課程(最低應修學分數8學分),實際開設課程及學分數依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劃。

三、        教育部將依調查需求及教師名單,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寒暑假或適宜時間規劃旨揭開班事宜。薦送資格如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四、        檢附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及旨揭需求及薦送表各1份,請於1111125日(星期五)前函復需求及薦送表(無則免),並回傳電子檔至旨案承辦人之電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