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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輔導處 - 輔導室公告 | 2022-10-24 | 點閱數: 79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1019日新北教特字第1111993996號函辦理。

二、新北市為提供國中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教師認識高中高職服務群科及相關職群之課程資訊與特色,以及資源班等相關特殊教育服務之機會;並協助國中特教教師進行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及升學輔導,辦理旨案活動。

三、若貴校111學年度畢業學生欲升學新北市高中職校者,請貴校協助學生及其家長報名參加旨案活動。貴校指派陪同學生及家長參與者,活動當日請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給予公()假登記。

四、檢附「新北市111學年度國中身心障礙學生參訪高中職活動時間一覽表」及「 新北市111學年度國中身心障礙學生參訪高中職活動報名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