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辦法」第二條,業經桃園市政府於中華民國108年11月20日以府法濟字第1080292302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轉知。
*修正法規資料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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