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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22-08-01 | 點閱數: 243

主旨:    轉知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辦理「111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第4次甄選一案,請貴校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原民局111727日桃原教字第1110012662號函辦理。

二、        旨案計畫甄選報名相關事宜摘擇如下: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815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甄選名額:

1、  本府員額1名。

2、  本市各區(阿美族1名、泰雅族2名、布農族1名、賽夏族1名、卑南族1名、太魯閣族1名)共計7名。

(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甄選地點:本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

(甄選對象:

1、 具原住民身分者。

2、 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相關證明者:

(具原民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具原民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合格證書者。以本條件錄取之人員,應於到職後2年內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最遲於113 年報考並於114 3月通過。

三、 本案甄選簡章公告於原民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ipb.tycg.gov.tw/)。

四、 檢附旨揭計畫甄選簡章1份。

五、 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原民局吳祖貽承辦人,電話:03-3322101分機6684;電子信箱:10018622@mail.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