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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22-05-18 | 點閱數: 133

說明:   

一、        依據本府客家事務局11155日桃客綜字第1110005167號函辦理。

二、        本獎公告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2022831日止,參選方式如下:

(自行參選:由參選人以本人名義自行申請。

(推薦參選:由政府機關、學校或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機構)推薦,且應繳附被推薦者親自簽署之同意書。

三、        檢附桃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表揚要點、2022年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參選注意事項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