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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輔導處 - 輔導室公告 | 2022-04-13 | 點閱數: 86

一、依據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1316日東門北特字第1110002288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對象為具備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4版施測資格且尚未接受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5版培訓之本市心理評量人員;又為利本市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進行,各類資賦優異班請優先指派符合上揭資格人員參與研習。

三、旨揭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時間:111423(星期六)111424(星期日)111430(星期六),共計3日。

(地點:東門國小忠孝樓三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14)

(報名方式:請於111420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研習報名-點選縣市(桃園市)-(110)學期()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知。

四、參加人員研習期間請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1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全程參與各場次者各核予研習時數18小時。

五、本案研習辦理方式將因應疫情變化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調整,並將公告於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特殊教育科-最新消息處(網址:https://special.tyc.edu.tw/),請參與研習人員留意相關資訊。

六、副本抄送本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請貴校(中心)留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及本市防疫相關規定即時因應調整研習辦理方式。

七、檢送旨揭研習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