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3月10日桃教設字第1110021280號函辦理。
二、 內政部自107年起推廣防災士培訓課程,歡迎民眾與教育單位之教職員、家長會參與培訓,期能成為民間自主推動防救災工作之種子。
三、 防災士簡介與培訓課程資訊等,請至內政部消防署災害防救深耕資訊網(https://pdmcb.nfa.gov.tw/)/防災士培訓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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