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78124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各國民中學現職教師通過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中高級認證,以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爰規劃增能研習。
三、請各校務必薦派教師參與,薦派原則如下:
(一) 閩南語文認證培訓:全校總班級數12班以下學校,每校至少薦派1人;全校總班級數13-36班學校,每校至少薦派2人;全校總班級數37班以上學校,每校至少薦派3人;各校可視地區語別屬性及師資需求,增列人數。
(二) 客語文認證培訓: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學校,每校請至少薦派2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實際需求薦派教師報名。
四、請貴校於111年1月11日(星期二)前至表單(https://forms.gle/3sLb4ZgHGFFXSx1n6)完成填報,將調查表核章後上傳該系統,並請相關教師逕依計畫報名方式報名,國教署將優先錄取薦派教師。
五、本案出席人員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倘貴校有課務派代需求,請於111年2月14日(星期一)前將課表及經費概算核章正本函報本局國小教育科辦理。
六、研習資訊請洽以下窗口詢問:
(一) 閩南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承辦專員許芳誠先生,電話:0910-593259,電子信箱:a0910593259@gmail.com。
(二) 客語: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承辦專員盧先生,電話:(03)422-7151轉65274或33498,電子信箱:111juniorhakka@gmail.com 。
七、檢附實施計畫及學校薦派名單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