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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22-01-06 | 點閱數: 19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1228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178615號函辦理。

二、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7條說明,對於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復振及發展等特別保障措施。爰教育部為使民眾從「心」認同本土語言價值,了解到語言流失的嚴重性,使社會大眾對「國家語言」有更多的認識與了解,將向教育部所屬人員、學校教育人員及家長宣導。

三、本次宣講活動內容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研習對象:教育部及教育部屬機關(構)與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公務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家長共四類,每類至多20人,共計80人。

(研習時間:

1、「公務人員」及「學校行政」類別:11127日(星期一)下午620分至830分,共計2時。

2、  「學校教學」及「家長」類別:11128日(星期二)下午620分至830分,共計2時。

(研習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G101102教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報名方式:

1、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2、報名類別以現職身分類別為主,即日起至111114日(星期五)下午530分止,逕至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QjEvfXb5MLShXQ3i9報名即可。111121日(星期五)公布錄取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者(需簽到退),每類宣講活動將核發教師在職進修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研習時數計2小時。

(研習聯絡資訊:曾小姐(042218-3712,許小姐(042218-3915E-mailnativelangauge@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