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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21-12-16 | 點閱數: 416

說明:

一、依據原小輔字第1100006650號函辦理。

二、調整收件時間如後:

(一)收件期限:110年12月29日截稿。

(二)格式審查:111年1月3日至1月4日。

(三)初審:111年1月5日至1月11日。

(四)複審:111年1月12日至1月18日。

(五)公布結果:111年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