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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21-11-26 | 點閱數: 152
一、 修正桃園市110年度「數位學習教師增能工作坊計畫」獎勵方式。
二、 修正參加對象:本市公立國中小學現職教師。
三、 修正送件期限:110 年 12 月 31 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
四、 本案承辦人:快樂國小 曾鈺娟 03-3580001#812
五、 敬請依送件期限前親送或郵寄至快樂國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