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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學務處公告 | 2021-11-22 | 點閱數: 207
一、 依據本府水務局110年11月15日桃水污設字第1100084918號函辦理。
二、 有關旨揭實施計畫,鼓勵各小學教師參與活動,本案活動相關內容如下:
(一) 時間:110年11月20日、110年11月24日及110年12月4日,每場次時間為全天。
(二) 對象:各市立國小中、高年級老師。
(三) 地點:石門水資源回收中心、大溪水資源回收中心及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三、 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及活動申請表各1份。
四、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活動承辦單位:金粟科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承辦人:林桑羽小姐、張耀民先生,聯絡電話:03-4915334,E-mail:kingsu422715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