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習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21-11-02 | 點閱數: 178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精進本市國小各領域授課教師課程與教學專業素養,落實新課綱推動轉化知能,請貴校轉知各領域授課教師報名參與旨揭研習。

三、參與研習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情形下 ,惠請貴校核予公假登記。

四、檢附110學年度國小各領域研習列表1份,旨揭研習期程若有修正,以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各領域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