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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處室公告 | 2021-09-03 | 點閱數: 234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0419日桃教體字第11000333575號函辦理。

二、本比賽辨理期程如下:

(徵件起迄:自即日起至110112日(星期二)下午4時止。

(作品評選:1101117日(星期三)前聘請評審分組評選完成。

(評選公布:1101130日(星期二)通知評選結果。

三、參加對象:本市國小教師(團隊)。

四、獎勵:錄取特優1名、優等2名、甲等3名及佳作5名為原則(評審可視狀況判定從缺)。

五、有關教案比賽有任何問題,請聯繫自強國小教務處鄧靖眉主任(電話:359-0758分機210)。

六、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