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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21-08-26 | 點閱數: 315

一、依據本府民政局110年8月24日桃民戶字第1100012920號函 暨內政部110年8月23日台內戶字第1100243420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E化政府,鼓勵民眾以網路代替馬路,省卻民眾奔波 請領之不便,自110年6月27日起,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於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線 上申辦電子遷徙紀錄證明書。需用機關得於上開網站之 「電子遷徙紀錄證明書申辦作業」-「電子遷徙紀錄證明 書驗證作業」項下,選擇被驗證之「電子文件檔案」或輸 入「電子遷徙證明書檢查號」驗證,以確保該電子遷徙紀 錄證明書資料正確性。 三、電子遷徙紀錄證明之效力等同於戶政機關之遷徙紀錄證明,敬請配合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