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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處室公告 | 2021-08-19 | 點閱數: 180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810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104683號函辦理。

二、 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7條說明,對於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復振及發展等特別保障措施。爰教育部為使民眾從「心」認同本土語言價值,了解語言流失的嚴重性,使社會大眾對「國家語言」有更多的認識與了解,將推動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培訓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向教育部所屬人員、學校教育人員及一般民眾宣導。

三、旨掲研習內容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研習對象:教育部及部屬機關(構)及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公務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家長,每類至多10人,共計40人。

(研習時間:110918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3時,110919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共計11時。

(研習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視聽館F406視聽教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報名方式:採自願報名,報名類別以現職身分類別為主,即日起至110827日(星期五)下午530分止,逕至報名網址:https://reurl.cc/834LWg報名即可。11091日(星期三)公布錄取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者(需簽到退),將核發教師在職進修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研習時數,計11小時。

(實作課程需使用電腦,敬請學員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

四、 如有研習相關洽詢事宜,請逕洽:曾小姐(042218-3815,許小姐(042218-3915,許小姐;E-mailnativelangauge@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