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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學務處公告 | 2021-08-10 | 點閱數: 270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10年8月3日桃社團字第1100064038號函辦理。
二、 請推薦單位先行查核推薦資料是否完備屬實,由推薦單位核章(圖記)後,於9月15日前逕寄送該會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學勤路20號;本案相關資訊該會聯絡人:傅小姐,電話02-35012588分機218。
三、 檢附桃園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110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八德獎選拔辦法(含推薦表、自傳表、佐證資料表)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