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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處 - 輔導室公告 | 2021-07-29 | 點閱數: 300

主旨:    檢送「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第4點修正發布令勘誤表1份,請查照更正。
說明:    「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第4點業經本府110年6月29日府教特字第1100159419號令修正發布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