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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處 - 處室公告 | 2021-07-20 | 點閱數: 189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1日臺教學(三)字第1100086718號函辦理。
二、 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的風險,各級學校改採線上教學方式授課,惟防疫期間對於個案學生的關懷也不應間斷,仍須透過電話、通訊軟體等方式聯繫關懷學生,評估學生當前身心情形、提供可用資源及應對策略,減輕學生心理壓力,穩定當下身心狀態。
三、 教育部為協助學校執行通訊輔導工作,茲依據學生輔導法規定訂定旨揭參考原則;其餘未規定者,悉依學生輔導法、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及其相關法令等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