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要點」,業經桃園市政府於
中華民國108年8月30日府教特字第1080218928號令修正,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要點各
1份,請查照。
*修正公文內容與流程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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