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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26-08-28 | 點閱數: 25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5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桃園市立平興國民中學115年8月18日興國教字第1150006089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正常教學,精進課程品質,維護學生學習權益,本局委請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辦理旨揭研習,俾利充實教師教學專業知能,請貴校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務必參加,並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
三、 旨揭研習課程資訊請詳閱實施計畫(如附件),各場次研習錄取優先順序如下:
(一) 科技領域師資不足學校之非專長授課教師。
(二) 其他學校之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
(三) 對科技領域研習主題有興趣之中小學教師。
四、 請各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假登記,非專長授課教師所遺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代課費,所需經費由各校人事費項下支應;倘研習於例假日辦理,得於研習活動當日起2年內覈實申請補休(得課務派代),不另支給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