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26-08-23 | 點閱數: 50

詳如附檔。

如有意願申請的學生請務必於9/30(三)放學前告知教務處課發組以進行校內初審,並於10/6(二)放學前備齊所有資料交給課發組,以利彙整及函報原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