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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學務處 - 學務處公告 | 2025-08-04 | 點閱數: 42

依教育局來函 

桃教體字第1140073490號

提醒民眾,為確保水域活動安全,出遊前務必瞭解「防溺十招」

一、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二、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三、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四、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五、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六、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七、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八、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九、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十、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生命無價」,如遇他人溺水,可應用防溺5步「叫、叫、伸、拋、划」:

立即大聲呼救(叫),打電話報警

(叫),利用竹竿、木條、衣物等延伸物

(伸),抛送球、繩等漂浮物

(抛),利用船、浮木、救生圈、保麗龍等大型浮具划過去等方式

(划),間接進行搭救。

遇到溺水者,就算情況再緊急,仍應牢記救溺三原則:

岸上救生優於下水救生、器材救生優於徒手救生、團隊救生優於個人救生。

 

緊急聯繫專線:

●救災救護報案專線:119

●行動電話急難救助號碼:112

●報案專線:110

●海巡服務專線: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