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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人事室 - 人事室公告 | 2020-04-27 | 點閱數: 336

主旨:有關本市109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及市外積分審查作業要項說明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 縣巿服務作業要點」暨本市109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 介聘聯合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市內介聘積分審查作業:

()積分審查(含超額教師)時間:10956日(星期三) 下午1時至330分假成功國小辦理,考量嚴重特殊傳染 性肺炎影響,避免同時間人潮聚集,將於10954 (星期ㄧ)另行公告各序號辦理時間相關資訊(公告網 址:http://teacher.tyc.edu.tw/)。

()作業注意事項如下: 1、參加介聘教師請攜帶相關證件正本至成功國小接受審 查,驗後歸還;倘無法親臨審查,可委託他人,委託 人應攜帶申請人之委託書。2、申請市內介聘教師應攜帶以下審查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以供審查人員審查: ()申請表正本1份。 ()相關證件:請按教師證書、畢【結】業證書、派令 【聘書】、考核通知、獎懲、進修證件等,依序裝 訂成冊,並請各校校長及人事人員依據申請人員所 提相關證明文件確實審核後核章再行送件。 ()進修研習時數: 甲、為避免發生申請人研習時數顯與他人具極大差異 恐影響其他教師介聘權益等情,本年度數位研習 積分審查之採計,每週採計時數上限為28 時。 乙、請各校(教務處)先行核算成週數(35小時採計 1週),以利審查。 ()每位申請介聘之教師,請備妥學校開立在職證明書 (或服務證明書)。 3、參與積分審查作業之送件人員於課務自理下,核予公 假登記。 4、另依「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介聘作 業要點」第6點規定略以,「……超額教師申請市內介 聘時,得保留及採計歷次超額學校或幼兒園之積分, 並以一次為限。」,爰以前年度經超額教師介聘至他 校之教師,如欲申請本(109)年度市內教師介聘時, 積分審查當天需備妥當年度超額教師介聘分發報到 單,始採計歷次超額學校之積分。

 

三、市外介聘積分審查作業:

()積分審查時間:10958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330 分於成功國小辦理,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避 免同時間人潮聚集,將於10956日(星期三)另行公 告各序號辦理時間相關資訊(公告網址: http://teacher.tyc.edu.tw/)。

()作業注意事項如下: 1、請申請參加市外介聘之教師提交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 (積分審查表),並攜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請人事人員核章),正 本驗後歸還;倘無法親臨現場接受審查,可委託他 人,委託人應攜帶申請人之委託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2、前開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內容應與臺閩地區教師介 聘他縣市服務網填報內容相符,另申請人應當場確認 積分無誤,日後不再受理變更事項。 3、請各校人事人員確實管制不得參加市外介聘教師之名 單(如曾經市外介聘成功而放棄受管制者),倘未能 確認,請參閱現場公布欄公告。 4、參與旨揭積分審查作業之送件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 下,核予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