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旨揭考試日期為本年9月12日及9月20日各1梯,如單一團體報名達40人以上,單一團體達40人以上,可向試務中心申請於多梯次認證日期另增開考區及試區。 |
二、 | 為鼓勵各單位踴躍報考認證,本局訂定「109年度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補助團體報名費、車資及餐費等費用;並訂定「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規劃「各級別報名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獎」2種獎勵機制,最高可獲得1萬元禮券。 |
三、 |
又依本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規定略以,設籍本市民眾報考初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1,000元獎勵金,本府亦訂定「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奬勵計畫」初級認證合格之學生,由學校核予獎狀1紙及每名核發獎金500元整。惟前揭獎勵(市民合格獎金、員工合格禮券及本土語言認證)不得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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