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09年3月25日桃教體字第10900266563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辦理期程: |
(一) | 徵集時間:109年5月1日至6月15日。 |
(二) | 評選時間:109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
(三) | 徵集結果公告:109年7月上旬。 |
(四) | 收件截止時間:109年6月15日(星期一)16:00止(掛號者,郵戳為憑)。 |
三、 | 本徵集活動以本市國中小學教師為對象,每案參與人數至多四人(可跨校合作參賽)。 |
四、 | 本案獎勵辦法: |
(一) | 擇優錄取特優2案,每案頒發稿費新台幣伍仟元整、嘉獎乙次、並核發著作0.1分(著作分數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
(二) | 優等3案,每案頒發稿費新台幣叁仟柒佰伍拾元整、獎狀乙紙、並核發著作0.1分(著作分數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
(三) | 甲等5案,每案頒發稿費新台幣叁仟元整、獎狀乙紙、並核發著作0.1分(著作分數依作者人數平均之),以茲獎勵。 |
(四) | 以上著作分數之核發依「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辦理;稿費依實際教案字數覈實計算,上述所列為各獎項最高稿費支領額度,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辦理。 |
五、 | 本案聯絡人:永福國小高菁如主任;聯絡電話:03-3875709分機210。 |
六、 | 檢附活動計畫1份。 |